11:00,10月16日。为赶十一点三刻从苏黎世—XXXX的航班我们已蹦跶五个小时。6点起床6点半在日内瓦火车站和豪哥汇合6点三刻火车奔苏黎世机场。因火车票只买到苏黎世而不是苏黎世机场我们还老老实实地补了点差价。
11:30,航班delay。next info. at 12:30;next info. at 13:30;next info. at 14:30;next info. at 15:30……next info. at 16:50。七点多抵达XXXX。
19:20,拉着行李出海关。被海关拦截。原以为只是例行,很快发现不对。我的行李率先被打开,豪哥行李相继,检查手法颇为粗鲁又极为细致,每样东西都检查,鞋楦被抽出,各种内衣裤小袋都被打开和玩味,在日内瓦买的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袖扣盒子被发现,“表呢?”我说这不是表盒,这东西叫袖扣您懂吗?“袖扣在哪里?”我找出。“有发票吗?”我不明所以,傻了吧唧拿出发票。还没退税呢。“现金有吗?”我拿出钱包展示我的贫瘠。豪哥倒是有些现钞,不过不显眼。豪哥箱子里有两个细长表盒,“表呢?”豪哥坦荡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手表,帮朋友修理的表。他还特别问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要了修理发票,以示并非新表。他们将豪哥行李里各种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礼品和那两只女表单独放在一边以及也把我的袖扣放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情况有些不对路。我还有一只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在背包里。所幸Dunhill的背包夹层众多,没有搜出。“你有表吗?”我给他看,我戴的是PANERAI(沛纳海)。行李被翻得跟作案现场似的。这种疯狂搜查叫我们感觉极度欠佳,似乎认定我们就是走私贩。我们被扣留了。当我被二度搜检,因为心虚,我无奈脱掉上衣,我说“你们已经搜了一遍你难道还要搜第二遍你们要不要搜身哪?”到底我是演技派,那只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最终得以保全。
进海关办公室。在对方不通英文的情况下我们试图沟通,甚至在某一瞬间,还想是不是要贿赂一下海关赶紧走人了事。他们语气蛮横、理由简单:你们没申报,你们应该走申报通道!我们想没走申报通道也不什么太大的罪过儿吧。他们在沟通、我们听不懂,唯有朝着坏的方向揣测。他们问,“饿不?给你们来点吃的。”哇靠!要持久战啊。中途,进来一个狗熊一样憨厚的警察也在看着被搜出的“罪证”。“皮带多少钱?”“这是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的礼品,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从来不卖皮带,我不知道多少钱。这是非卖品。这是礼物。”已解释了N遍。
22:10,沟通无果。他们也放弃了。找不到翻译,大家对牛弹琴。护照和“罪证”全扣海关,拿了张“护照被海关扣留”的复印件奔酒店,我们只能在一张只有XXXX语、完全不懂什么意思的单据上签字画押,完全没有国际旅游都市风范。后来的各式单据里也没英文。在外边等着接我们出去玩的杨兄已等了十个小时......
翌日,8:00,我们如约来到了海关。等候“boss”处理。等到9:30传说中的boss缓缓登场,XXXX机场海关总长,一看就是个不好搞的主儿,不过万幸此君英文足够我们沟通。昨晚拒不交代的那两只女表的“价值”人家一清早已“调查清楚”。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7042,定价十五万美金。说结果吧:我的“案情”较为简单,一对袖扣有发票,直接打税25%,再缴纳罚款;豪哥“案情”较为复杂,金额过大,他们给了个数儿:补税两万六,罚金三千五,美金。“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缴纳罚款和税金拿回手表、拿回护照,该干啥干啥去;要么,海关送法院,你们就有得折腾了。”“你们只有一个小时考虑时间。”
11:00,10月17日,我们还在找各种朋友和各款律师拖延。各种慰问,和各种支招的电话。海关工作人员也很勤奋,差不多一个小时不到就跑去咖啡厅找我们一趟,催我们付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师太,您就赶紧从了老衲吧......”,好像求我们办事。我们更感奇怪,你们不是很忙嘛?怎么一会儿就来催交钱?
15:15,那俩海关的货跑来下了最后通牒,“我们三点半下班,按照XXXX的法律,罚款当天缴纳,可以打五折,你们这个罚款已经是打了五折的了。”从苏黎世到XXXX,我们已经坐了差不多两天了。当第二个律师告诉我们,“海关这么处理无过错。如只是罚款叫你重新补申报单那是人情;现在这种做法,也合乎法律条文。补缴关税和罚款不可避免。”我们绝望地放弃挣扎。
16:00,缴纳了罚款之后,我们拿回了护照。我也缴纳了袖扣的税金(个中插曲,不表也罢),拿回了袖扣。但豪哥涉案较繁杂,他们没有时间做补税单据,只能周一再办。另外,海关银行刷卡机很猛,不是刷信用卡,而是把信用卡当借记卡提现金那么刷,世上还没有什么卡可以在异地ATM上提出这么多现金来,我们势必还要准备足够的现金。豪哥与朋友的表,继续扣在海关。开拔,玩儿去吧,不想了。杨兄的家人已在费心费力帮我们数现钞了。
8:00-12:00,10月20号。在漫长的手续办理以及还追加了数百块当地币的保管费之后,豪哥终于拿回了他的“罪证”。那些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的礼品也一样没忘,一条皮带算三百美金,人家都给定好价了。最搞笑是豪哥很早买的Prada腰封,放在盒子里,退过税,实打实用过多次的二手货,因账单还在钱包里,也缴了税,比我自用的袖扣还冤,比窦娥还冤。这场“闹剧”以近三万美金加一千一美金=税金和罚款作为终结。下午,飞法兰克福转机,“滚回”中国。
结论:
1:瑞士只是申根国家、并非欧盟。在欧盟国家之间穿梭,随身携带物品无需申报。但瑞士到XXXX,等于是从非欧盟国家,过境到欧盟国家,我们必须申报,以免不测,以后朋友们从瑞士买了东西到欧盟国家,千万小心。
2:尤其要小心这种“穷乡僻壤”欧洲小国。19日晚,我们宴请当地好心人,帮助我们、出谋划策的人们(律师、旅行社队长、会计师等),得知当晚,当地市长、那位著名的10%先生(好处费是恒定的10%而著称),因受贿被刑拘,开玩笑说要不是他这么早下台,那三万多美金也有他三千多呢。
3:诸位朋友,万一以后遇到类似事件,死也不要交invoice,不要像我这么傻叉。没有确切“售价”的东西,总是更容易定价、也更容易讨价还价。
4:海关“有权”强制公民补缴关税。什么意思呢?豪哥共缴29,500美金才拿回护照和表及他物,其中3,500是罚款,因为触犯了法律,没有走申报通道;另外26,000是VAT。因为触犯法律而缴纳罚款我们认同,但VAT(增值税)的意思,是将物品留在当地(在此也即留在XXXX)才需要缴纳的税,如果将物品带离出境应无需缴纳VAT。所以我们认为真正合理的解决方案是我们因为“闯关”,所以缴纳罚款;缴纳罚款后,我们再去补填申报单,走申报程序。我们也曾尝试跟海关商量表款等全部留在海关暂不拿走,保证不留在当地;等我们离开XXXX境之时,再带走,这样应该就可以了。但没有获得认可。XXXX和中国不同,他们有退税制度,如果我们入境缴了VAT再把东西带离出境那么VAT应该退回来,他们不给退。在此案例里海关直接默认物品已留在当地,并强迫你补税。至于你是不是带出境,他们不管。我们真正郁闷的实际上正是这一点:罚款与VAT之间的界限,已极度模糊了。
4:遵豪哥嘱,在流水账之结尾越俎代庖(我只是千多美金的案子)代豪哥向各路英豪表示最真挚的感谢,特别是PATEK PHILIPPE(百达翡丽)的同事们。还有些,我们原本都不认识,是朋友介绍的朋友的朋友;虽然最后没有解决问题,但列位的热心、关怀和奔波,使我们感觉到,人间确有真情在,并且,对这种“执法”,人神共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