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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流金岁月钟表维修 1392512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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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说是不是骚人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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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16207
161#
发表于 2013-1-31 12:31:49 | 只看该作者
黄色潜水艇 发表于 2013-1-20 03:13
你算个球啊?一天到晚换不同马甲今天骂这个, 明天嘲这个,后天喷那个,你要是不换马甲全部真身开火我倒佩服 ...

莫生气!阴阳怪气,指桑骂槐,这两年见太多,说多几句就说倚老卖老自以为是什么大咖?见得多了就淡定鸟!
162#
发表于 2013-1-31 12:56:53 | 只看该作者
黄色潜水艇 发表于 2013-1-22 01:16
是我先喷他的。。。
前因后果就是

我现在才发现,这帖的沙发是俺,当时这图连着发了三个帖子我沙发后就没进来看这个帖子了,没想到后面发生了那么多事
163#
发表于 2013-1-31 12:58:08 | 只看该作者
酒鬼 发表于 2013-1-22 08:45
哦,俺算是前十几位注册准时的了,可现在还是超级新新人,要发帖才能看东西,干脆不去了

酒鬼钱辈,那个限制主要是为了防垃圾广告
164#
发表于 2013-1-31 12:59:36 | 只看该作者
空山闻籁 发表于 2013-1-23 13:26
所谓天舞宝轮六道轮回等都是处女沙加的必杀技啊

我现在没搞清楚他是男的女的
165#
发表于 2013-1-31 13:19:03 | 只看该作者
tammylele 发表于 2013-1-21 23:40
其实他这样的送宛平南路600号才叫对症

我去过这,斜对面的盖浇饭还很便宜。
166#
发表于 2013-1-31 13:24:53 | 只看该作者
FLEX 发表于 2013-1-31 13:19
我去过这,斜对面的盖浇饭还很便宜。

XD也是上海的?
167#
发表于 2013-1-31 13:27:11 | 只看该作者
bluesky_8888_7 发表于 2013-1-31 13:24
XD也是上海的?

非也,专程去那里的。
168#
发表于 2013-1-31 14:28:57 | 只看该作者
看病
169#
发表于 2013-1-31 20:47:01 | 只看该作者
lxhprc 发表于 2013-1-31 12:59
我现在没搞清楚他是男的女的

好像是男的,没想过性别
170#
发表于 2013-2-1 00:42:26 | 只看该作者
FLEX 发表于 2013-1-31 13:27
非也,专程去那里的。

专程跑那去吃盖浇饭???
171#
发表于 2013-2-2 13:09:06 | 只看该作者
机械米 发表于 2013-1-22 15:38
大家都安静一下吧
都说玩表的有文化有知识
现在都闹得不像样了。

小米你这算什么意思?拉偏架咯?
包容贱人就是最大的文化缺失
因为连最基本的是非观和法律意识都不具备了
这事没完,我要公投
除非封杀我,否则我绝不放过他
172#
发表于 2013-2-2 13:45:46 | 只看该作者
tammylele 发表于 2013-2-2 13:09
小米你这算什么意思?拉偏架咯?
包容贱人就是最大的文化缺失
因为连最基本的是非观和法律意识都不具备了 ...

我的意思就是大家都别吵了,共同营造良好的讨论环境。疏堵要有机结合。没必要争出你死我活。最多老死不相往来。
173#
发表于 2013-2-2 14:16:23 | 只看该作者
机械米 发表于 2013-2-2 13:45
我的意思就是大家都别吵了,共同营造良好的讨论环境。疏堵要有机结合。没必要争出你死我活。最多老死不相 ...

对于扰乱秩序引发大家不满的渣滓,必须杀无赦
正因为一贯以来只疏不堵,他才敢如此放肆
他现在敢换马甲去腕巴么?TS呢?为什么他只敢在这里撒野?

还是那句话,要么封杀我,否则我绝不放过他
网络世界,也是有游戏规则的,做错事一样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HJ
174#
发表于 2013-2-2 15:15:38 | 只看该作者
已经被封了········
175#
发表于 2013-2-2 22:33:54 | 只看该作者

RE: 你们说是不是骚人的表??

tammylele 发表于 2013-2-2 14:16
对于扰乱秩序引发大家不满的渣滓,必须杀无赦
正因为一贯以来只疏不堵,他才敢如此放肆
他现在敢换马甲 ...

姐姐莫恼 依稀记得那人在讨论区发过一帖道歉  后各位老大也均是鼓励爱护为主 原以为此事就完了 他后来又做了什么 惹得姐姐这样不痛快?
176#
发表于 2013-2-2 23:28:26 | 只看该作者
随意 发表于 2013-2-2 22:33
姐姐莫恼 依稀记得那人在讨论区发过一帖道歉  后各位老大也均是鼓励爱护为主 原以为此事就完了 他后来又做 ...

很简单,他眼里只有视他为"天才"的某版而已
在我看来,无论哪个管理层出于何种目的
都必须无条件封杀

难道在坛子里的老朋友的开心与否都比不上虚无的名声重要?

177#
发表于 2013-2-3 07:29:27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上微博、也不聊QQ的。
在徐版第一次跟我说这事之前,我都不知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关于小闹的事,我以前曾短信给他几次,告诉他不要在论坛无聊跟帖,惹人吵架。
客观讲,小闹以往在怀表区和主版发帖、跟帖、提问等,对活跃知识讨论是起到一定作用,尤其还能帮着做一些怀表资料搜集整理和翻译工作,出于发展论坛技术讨论的考虑,我和徐版希望他能多做一些正面有意义的工作,而不是随意插手论坛管理、说话口无遮拦、煽风点火。
我和徐版管理这个论坛,尽量想多增加一些人气,多包容一些声音(当然不是那些有问题的声音),尽可能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我们需要老朋友,也需要新朋友,能来这里的,都是朋友。

我对此事的知晓,是从主版那篇8500技术讨论贴的回复开始的,最初我仅把它作为技术观点的差异去看待,没有想到过什么斗争。单从那篇贴子里的回复看,感觉乐乐确实有些激动,我也挺惊讶的,版主跟一个表友这么杠着,不合情理,而且版主的发言还很不冷静。当然,我并没注意到事出有因,乐乐、大黄、小李等与他吵过架。
我并没有暗中支持谁,也许被“利用”也说不好,我从不参与明争暗斗事。关于那次封和解封,我都不知情,还是后来听人说的。这次本来也以为小闹道歉,事情就算了。但是他最近一次又在那贴里暗讽乐乐,有点没事找事了,因此我跟徐版商量后,决定惩戒一下他。

什么“天才”的事,我也不了解。今晚特意去看了一下微博里各位的讨论,觉得挺失望,这个事情,没有赢家,搞得都很不开心。
178#
发表于 2013-2-3 10:44: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海岸 于 2013-2-3 10:45 编辑
shek329 发表于 2013-2-3 07:29
我是不上微博、也不聊QQ的。
在徐版第一次跟我说这事之前,我都不知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首先,我之前并没有和小闹吵过架。从隔壁追随两版到这边,各种纷争看得多了,也深明大家上来是来消遣的,来开心的,不该为一些观点和意见的不同而针锋相对。因此我躲他躲得远远的,因为他,这一年我已经几乎不上主板,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不过他用马甲发表的那些邪恶言 论至今还在,ID也没被封,这也造成大家都有一个印象,小闹有强大靠山,可以胡作非为。

他在主板怎样胡言乱语我只当笑话看,再怎么乱来也有总版看着。但在这帖子胡言乱语我也参与喷他,这是我第一次喷人。他骂我,事后也有私下向我道歉。我劝他今后把精力放在学术讨论上,少讲无谓的废话。以他的年纪,有如此丰富的钟表知识我觉得的确少见,如果引导得当,他将来会是个人才。在他的反思帖我说他是个天才,这是我的本意,并非受到其他人的压力才这样说。天才与白痴也就一线之间,将来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乐乐在微博上说的我并不赞同,看到不当言 论合应力制止,过火挑衅的才封杀。加强管理秉公执法是正途。

表通走到今天实属不易,但人气每况愈下,让人痛心疾首。老人的流失比新人的加入还要快,老朋友都不来了,来了也不说话了,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不开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家心有不满但无能为力,只有悄悄离开。究竟为何,真希望总版反思。

作为一个外人,我多说了两句,希望大家包涵。
179#
发表于 2013-2-3 11:09:32 | 只看该作者
东海岸 发表于 2013-2-3 10:44
首先,我之前并没有和小闹吵过架。从隔壁追随两版到这边,各种纷争看得多了,也深明大家上来是来消遣的, ...

赞富富风度!
我也多说一句,论坛执法,还是应该当时当地依版规处理,就事论事,尽量避免秋后算账式的处罚。小冲突及时处理化解,就不容易形成积怨。
180#
发表于 2013-2-3 12:07:34 | 只看该作者
东海岸 发表于 2013-2-3 10:44
首先,我之前并没有和小闹吵过架。从隔壁追随两版到这边,各种纷争看得多了,也深明大家上来是来消遣的, ...

和我相熟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怎样性格的人。我并不是一开始就事事针对他的;相反,我从一开始就很容忍他,看不过眼顶多在PM里提醒两句,仅此而已。即便在TS的朋友告诉我他就是别天神之后,我依然对他很克制;只是我已经发现经历了那么多人的归劝封杀他似乎一点都没变。另外,在新版我发现有一个比较特别的问题,很多老朋友开始把窝安在了新版,相反主版新人越来越多,这多少也是拜他所赐吧。


这次冲突的起因这在这个帖子的21#,他出格的人身攻击宗教攻击在我看来无论出现在哪个论坛都是永久封杀的水平,我很自然封了他七天并昭告天下。可几小时后地精先解封后pm我,成为扩大此事的真正导火索。此后小闹更加有恃无恐并在主版挑衅我,才导致我上周的出走,以及和老大在微薄上的正面冲突。我难以理解各位对不封他的解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如果这里不愿意有原则,我将申请辞去版主职务,因为这和我的管理理念有根本的相左,我没有能力应对这样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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