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表通

标题: 转贴:王永昌钟表网站王进龙先生的澄清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花千岁    时间: 2014-1-4 22:51
标题: 转贴:王永昌钟表网站王进龙先生的澄清启事

澄清啓事
關於前些日子買到一只PATEK Ref 5120j
18K黃金一事、本是開門做生意、也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是合法在做生意況且也有陳小姐的讓渡書也有她的身份証影印本及她本人簽名、讓渡書上有註明,讓渡之貨品為本人所有確屬真實,如有來歷不明或非法取得,本人願負法律上一切責任與買主無關,我們是善意的第三者,也以市場行情收購,怎會知道錶的來源不單純、據報紙所登是陳姓女子因沉迷印度宗教,向顧姓男友索討2百萬元供養僧侶遭拒,趁2人到汽車賓館約會時,偷走顧姓男友的百達翡麗Ref 5120J 18K金錶。跟據起訴書上所記載、陳小姐跟檢察官供訴她有詢問過當舖,但價錢很低、王永昌鐘錶行是價錢最高的,但警方不懂行情、硬説這錶值100多萬,又不是多功能的年曆錶或是萬年曆錶、二針的基本款那有高達120萬的價值,警方要我協助調查、我一口就答應
那會想到只是關係人或証人、卻被警方以購買贓物罪嫌送辦,實在不服也感無奈。
玩錶很難避免二手商品、當然二手舊錶及不是你直接向代理店買的新錶 就算買水貨也算是二手新錶、都當然價格是主要誘因、再來就是要搶鮮、因為代理店的貨源少你配不到或是一些限量錶款、台灣的配貨有限輪不到你、不然就是些已經停產的商品在代理店已經買不到了。拍賣場算是最大的二手商品市場、這已是存在幾百年的行業,尤其現在的網拍市場及網路交易、潛在一些看不到的風險,主要是商品的來源是否正常、是否是他自己買的如果是商家它會開保證書、証明它的來源及保證它的品質和真假,如果你跟網友買他沒有店面你最好是寫一份買賣合約、最怕是買到贓物惹到官司,筆者最近運氣不好收到一隻贓物錶惹上麻煩,筆者把這件事發生的始末給讀者了解、萬一事情不幸發生、要小心處理、但最好是事先做好防範措施。
​ ​ 筆者很自信能看透鐘錶的好壞,但卻無法看透人心的險惡,此次碰到贓物案也頗無奈,我從事二手鐘錶這行業已有數十年的時間,頭一回碰到這種事。
事情發生的過程如下:
​102年5月的某天,刑警進來店內說「元月份有一位陳姓女子,說有拿一只Patek Philippe (百達翡麗)的5120J 18K金錶來賣給你們,此錶是贓物,該名女子已經抓到,刑警說會從法院寄傳票給我,要我協助調查,我答應一定會配合調查我們合法做二手錶買賣生意,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天曉得會碰到這種事情,況且也有寫買賣契約,讓渡書也有她的身分證影本及本人簽名,又是根據二手錶的市場行情收購,一切手續合法。
​好像兩天後的晚上,刑警就打電話要我過去市刑大作筆錄,協助調查。我想身為一個好國民應該去協助調查,一到了市刑大,刑警問這只錶值100多萬為什麼只收27萬?我答覆此錶的二手行情差不多這個價,不信可以詢問同業或是上網查詢。當時警方也打電話詢問友人,可能是當舖業,後來我追問刑警,得知警方當時打聽到的價格是新台幣40萬,我同意在有盒有單且錶況很新的狀況之下,這錶值這個價錢;況且買賣之間還有價差存在。刑警又問、無保單你怎麼也買?我說10多年的二手錶保單遺失的多的是,況且專業鐘表拍賣公司像蘇富比、佳士得、安提古倫等,幾乎有一半以上的錶都沒有保單。很多錶因時間久了,可能搬家或是沒收好弄丟了,這是稀鬆平常的事。況且原廠保證期限只有二年、超過時效的保單對使用者而言,並沒這麼重要,但對二手錶價有絶對的影響。刑警說就是有我們這種收二手錶的才會有人去偷,我實在不明白這是什麼心態,物品使用過了或是過時的產品,只要有價差就會有人願意買,那已經是存在已久的二手市場,全世界都有二手錶的商品,這也符合環保概念,況且國父孫中山也說過「物盡其用」,難道刑警認為賣有價值的二手物品的那些人都是小偷嗎?
​刑警說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要我配合調查,只差我這個部分,案件就可以送出去,做完筆錄後我就可以回家。
​隨後刑警就開始做筆錄當時有全程錄音,他照著案件的文字念,我看電腦文字檔上寫贓物案但刑警卻說贓物罪,我有插話我說我是來協助調查,是贓物案不是贓物一罪,刑警要我不要插話然後問我要不要保持緘默權?要不要請律師?我看時間已是晚上8點多了,律師也應該已經下班了,心想做一下筆錄也沒什麼,於是我說不用了。刑警還問我是不是原住民?我說:「不是」。我搞不懂問這些做什麼?我就照實說且有問必答,筆錄結束後說我可以回家了,接著刑警說有一段沒問,然後重來再做一次筆錄,刑警告訴我,被偷物主說這錶10多年前買新台幣30萬現在已經升值到100多萬,我說不可能這款PP5120只是簡單的二支針,不是復雜功能錶也不是限量錶或記念錶,二手行情約30萬左右。做完筆錄後我就高興的回家,心想只是協助調查,沒把它當作一回事。
​第二天星期六,我打電話問我的律師朋友,告訴他我筆錄已做完了。並請教他為什麼刑警問我要不要保持緘默權?是不是原住民?律師說不對勁,那你已是被告,已經不是關係人或証人,我說怎麼會這樣?警方不是說要我協助調查怎麼會變成被告?况且當時警方也沒有很明確的告訴我,你已是被告,這樣設個局引我入罪把我當壞人,實在令人不服。
本人王進龍從事鐘錶這行業40多年,目前是王永昌鐘錶的負責人,也是台灣古董鐘錶協會的創會理事長,在華語區和國內、有數本專業鐘錶雜誌都有我發表的文章,並著有古董錶收藏指南及鐘錶藝術等書。本人經營古董錶及二手名錶買賣,不論是維修、買賣、估價、鑑定,都是我的專業,也常受託在國際鐘錶拍賣會上競標,在業界倍受肯定,也是一個專業的鐘表評論家。 ​台北市動產質押處流當的錶也會不定期請我去評估價格當作標售依據,近期台北市動產質押處也央請我讓他們的十二位專業人員來到我店裡學習鐘錶的鑑定與估價,台北市鐘錶職業公會也聘請我當顧問,並多次聘請我去授課。筆者是這麼專業的鐘錶人、為何警方不相信我的專業,最讓人錯愕的是、為何警方在偵查不公開的前題下、卻還把錯誤的消息放給媒體 讓辛苦經營三十多年的個人名譽及商譽受到嚴重損害。
筆者感謝潘懷宗博士議員主持正義
在台北市巿議會開協調會、警方和法務局也派人出席。當時警方說他們沒有洩密
根據報載警方指出該只名錶原價高達120萬、警方說價格不是他們提供,真是活見鬼、中國時報的信息真是天上掉下來的嗎
(根據2013年台灣代理商訂價NT$808,000還有折扣可談)附盒子及保單又是全新品,10多年的二手舊錶不需要折價嗎?​
難道警方不知道二手貨就是便宜,才有人買。例如二手車或其它二手商品,這麼簡單的常識,警方不懂嗎?哪裡有100多萬的價值?​警方指出二手市場行情也超過80多萬,身為鐘錶達人的王進龍不可能不知道。天大的笑話,身為鐘錶達人的我,會笨到明知道二手價有80多萬我還在自己的網站賣30萬,如果我把二手的 P.P Ref5120J 18K黃金訂80多萬,大家一定會笑掉大牙認為我瘋了。
​2013年6月10日在紐約的一場鐘錶拍賣Lot編號11正是P.P Ref:5120J 18 k黃金,蘇富比拍賣落槌價是11,000美金,折合新台幣約33萬、又有原廠保証書及盒子,而且錶況新。蘇富比是國際知名的拍賣公司、像我們這種二手店都會拿拍賣成交價當做巿場行情參考。
八月中旬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正式發函給予不起訴處分、不得再議,筆者非常感謝檢察官明查秋毫還我清白。筆者現已委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給中國時報、希望還我清白,不然考慮提告,筆者也希望以後、報社主筆能先電話連絡當事者求証、再做雙向報導、民眾有知的權力、民眾可以選擇相信那一方的說詞、但真相只有一個。但願這個事件可以提醒民眾、要做筆錄時最好請教律師。有位巿議員建議筆者按鈴申訴,古有明訓、民不以官鬥、況且警方辦案也很辛苦如果擾民那就該檢討。筆者非常感謝各界好友及錶友的關心、事情過去了謝謝大家的支持、祝大家開心買錶、平安就好
作者: 花千岁    时间: 2014-1-5 15:44
DDDDDDDDDD
作者: jie_uk    时间: 2014-1-6 11:38
挺久的事情了。
作者: OHSEAL    时间: 2014-1-6 11:39
确实很久了,做这一行,是有风险,王先生属于配合调查吧,早没事了.
作者: FLEX    时间: 2014-1-6 11:41
警察,不就是一群为了“破案”抓谁都行的饭桶么!
作者: bluesky_8888_7    时间: 2014-1-6 13:51
FLEX 发表于 2014-1-6 11:41
警察,不就是一群为了“破案”抓谁都行的饭桶么!

论坛有当值的XD么
作者: MAXANGEL    时间: 2014-1-6 19:52
FLEX 发表于 2014-1-6 11:41
警察,不就是一群为了“破案”抓谁都行的饭桶么!

一码归一码,能做事的人还是占绝绝大部分的!
作者: 王少    时间: 2014-1-6 22:40
发生在“宝岛”王先生已经很好了,
如果在大陆可能惨很多


作者: brotherQ    时间: 2014-1-6 23:49
5120,很简单两针,有腔调
作者: ninjyapig1977    时间: 2014-1-7 10:15
MAXANGEL 发表于 2014-1-6 19:52
一码归一码,能做事的人还是占绝绝大部分的!

正能量!!
作者: ninjyapig1977    时间: 2014-1-7 10:16
王少 发表于 2014-1-6 22:40
发生在“宝岛”王先生已经很好了,
如果在大陆可能惨很多






欢迎光临 名表通 (https://watchlead.com/w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