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这边论坛的做法,我觉得很有效:
1,分两区,发帖不超过三个的算表友折腾;超过的算专业卖家。
这个办法蛮好~~:lol 东海岸 发表于 2014-7-7 21:53
说说我这边论坛的做法,我觉得很有效:
1,分两区,发帖不超过三个的算表友折腾;超过的算专业卖家。
第三点会催生很多马甲 我自己暂时用最新发表来排序,每天关看一下,感觉还行。
顺便巡视广告问题:lol MAXANGEL 发表于 2014-7-8 23:15
第三点会催生很多马甲
只是表友折腾帖子可能两三天都不会沉,就不必马甲了吧 赞成区分下好,现在看得眼花燎乱 折腾党三个贴少点,每月5个贴差不多 东海岸 发表于 2014-7-9 13:53
只是表友折腾帖子可能两三天都不会沉,就不必马甲了吧
有机会看看实际情况吧 我都是直接点“最新发表”的,觉得还行 中坑 发表于 2014-7-10 13:57
我都是直接点“最新发表”的,觉得还行
最新发表在哪儿点阿? 摊贩们好像也在反复的发表阿 臭男人 发表于 2014-7-10 14:26
最新发表在哪儿点阿?
中坑 发表于 2014-7-10 15:50
多谢! 臭男人 发表于 2014-7-10 16:12
多谢!
不客气 好处和坏处总是相伴
老刘那个就是例证 涉及论坛定位,牵一发动全身 确实,要不就分版块吧,商家一个,玩家交流一个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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